110.11.03 第 1785 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有效辦理雙語學習推動計畫事宜、推動與落實雙語學習計畫各項工作, 特設置「中國文化大學雙語學習推動辦公室」(以下簡稱為本辦公室),並訂定「中國文化大學雙語學習推動辦公室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公室之執掌業務如下:
一、推動與辦理雙語學習計畫相關業務。
二、規劃雙語學習課程之內容、訂定學習評量之標準、研發創新教材教法之 內容、培育雙語學習之師資及推動校際與國際之合作交流。
三、定期彙整雙語學習推動計畫相關工作及成果。
四、辦理雙語學習推動計畫工作坊與成果相關之校際交流、分享與合作事宜。
第三條 本辦公室置辦公室主任一人,由副校長以上擔任,並設置執行長一名及職員 二人以協助辦公室主任辦理前條業務,並得依照需求設置各項工作分組。
第四條 本辦公室應至少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檢視各項工作之進度,並追蹤考核, 提出工作事項規劃與工作成果報告。
第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