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0.11 第 1738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8.02.13 第 1753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1.04.11 第 1790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校為培養學生具國際觀,提升學生專業課程之英語能力,並充實英語學習環境,以吸引國際學生就 學,鼓勵教師以全英語教學專業課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各開課單位(不含英國語文學系所)所開設以全英語授課之課程,且符合本校開課原則之規 範。惟一般英語語言課程、倫理課程、已獲其他獎勵或補助課程、專班課程、業師協同、個別指導課程 (如專題研究、畢業專題、主、副修等)及母語為英語之外籍教師所教授之課程不適用本要點。
三、本要點所稱「全英語授課」係指課程內容、教材、講授、討論、報告(作業)、考試評量(含命題及答 題)皆用英語教學方式為之。該課程於課業輔導系統標註英語化分級 A,需上傳課堂教學影音輔助教 材,課程性質應註記為「全英語授課」。
四、首次採全英語授課之課程,授課教師得核予該課程每一授課鐘點 5000 元之獎勵。其餘全英語授課課程授 課教師得核予該課程每一授課鐘點 3000 元之獎勵。 授課教師得於獎勵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同一門課 程同一名教師最多獎勵三次。
五、授課教師提出申請獎勵之課程應備妥以英語撰寫之教學大綱(含授課內容、授課方式)及所列可資佐證之 相關資料(如教材、講義、學生作業等),向開課單位提出申請(通識或跨域課程則向開課負責系所提出 申請),經系所學位學程、院課程委員會審 查通過後,送教務處依第四點進行核算並發放獎勵。
六、授課教師應提供授課經驗或教學建議,送本校教學資源中心,做未來提升教師專業的教學能力之參考。 開課單位每學期應對全英語授課之課程,不定期查核授課狀況,適時評估其成效與檢討改進,若經查課 程未以全英語授課,得追回其獎勵金。
七、本校得邀請獲獎勵教師參與全英語授課教學分享座談會或教學觀摩(如錄影或開放教師觀摩),作為推動 全英語專業課程規劃及檢討改進之參考。
八、本要點所需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專案計畫及學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編列支應。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